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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營部落格真不是容易的事,寫英文已經夠累了,至少還可以找藉口說英文寫得不好而簡短帶過。一旦要寫中文,就無法只是輕描淡寫交代了事,一來違背我的初衷,二來也失去了原本的意義。

三年前我下決心要開始 “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”,厭倦了每天朝九晚五;雖有固定收入卻一成不變;既不能感受存在的價值也無法滿足成就感的工作。我想要做自己。這種話說來容易,真要起而行,還得考慮現實的層面。我那時陷入煩躁的焦慮狀態,鼓勵我的是一位工作上認識的客戶,馬丁。

馬丁先生的身分是職業攝影師,他的長相酷似李察吉爾,個頭嬌小說話溫文,不管何時見到他總是帶著迷人的微笑。(馬丁的太太蘿拉我也認識,五官精緻小巧講話和氣。他們還有一個可愛的兒子傑克,每次見到我就害羞的躲在餐桌後面。) 
還沒成為攝影師前,馬丁是一位工程師,生活安定收入也穩定。他對攝影的興趣濃厚,只要身邊有朋友結婚或喜慶,總是自告奮勇攬下拍照的任務過癮,幾年下來累積了不少經驗,也慢慢有了心得。然而只是幫朋友拍拍照並沒有讓馬丁因此而快樂,他更希望的是能夠將工作與興趣結合,成為一位專業攝影師。與我相比,馬丁需要考慮的細節更多,一旦開始創業,首先他就要有承擔風險的打算,這意味著收入很有可能會不穩定。如果是單身漢還好,馬丁先生還得照顧妻子與小孩,到底應該放手追求夢想還是屈就現實安於現狀總讓他猶豫不決。
馬丁後來決定向親愛的太太坦白,也做好了被澆冷水的準備,意外的當他把心裡的夢想告訴蘿拉,得到的不是反對而是百分之百的支持,(果然成功男人的背後一定有個好女人),有了家人的後盾馬丁不再猶豫,毅然決然的辭掉現職投入攝影師的工作。我遇到他的時候已經是開業第三年,一切都很順利的進行著。

這故事對當時的我來說簡直就是滄海中的浮木,不但給了我明確的方向也大大的鼓勵了我。原來夢想不必只是夢想,有勇氣付諸行動就可以實現是我最後的結論。想要改變是起因,有沒有勇氣是關鍵,我因此邁出了攝影之路的第一步。

2007年夏天,我辭去工作買了相機,成立艾菲菲攝影工作室。開始了我的攝影人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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